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。
(1)參保職工的繳費標準:
職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%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,按當地規定繳納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金。
(2)退休人員的繳費標準:
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,只繳納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金。
(3)用人單位的繳費標準:
用人單位分別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6-8%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。
單位繳費的30%左右和個人繳費部分構成個人賬戶,個人賬戶的資金屬個人所有,只能用于支付醫療費用,可以結轉使用、繼承。
單位繳費的剩余部分構成統籌基金。用于解決參保人員的門診大病和住院醫療。